会议记录的写作格式
发布时间:2018-10-16 05:01:10
会议记录有“记”与“录”之分。“记”又有详记与略记之别。略记是记会议大要,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。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,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。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“录”。“录”有笔录、音录和影像录几种,对会议记录而言,音录、像录通常只是手段,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。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、像录,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。
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:
1、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;
2、会议讨论、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;
3、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;
4、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;
5、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;
会议结束后重新整理所记录的内容,尽可能维持在一页的长度。会议记录应有组织地整理如下:
1、标题,会议目标,主席名字,缺席及出席人名单应列在会议记录起头处。
2、使用列点或简短的一段文字,名数与会者重点 工作分派情形及完成日期记录无误。
3、通过此决议的评估标准(如有必要)。
4、会议记录者应与主席共同修正会议记录者错误的部分。将此份会议记录发送给与会者。